你问我答青州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问: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哪些病种?

答:门诊特殊慢性病共有42种:高血压3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慢性活动性肝炎(丙肝除外)、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功能3级)、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肾衰竭期)、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活动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支气管哮喘、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一年内)、银屑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症肌无力、重度精神病药物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肌炎、垂体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癫痫、风湿热、肝硬化、苯丙酮尿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孤独症谱系障碍、脑炎恢复期/后遗症、脑外伤恢复期/后遗症、骨髓灰质炎恢复期/后遗症、臂丛神经损伤、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致残(原发病包括脊髓脊膜膨出、脊膜膨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脊柱裂、脊髓损伤等)。

问:青州市能够鉴定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医院、医院、医院、医院、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医院作为居民医保门诊特殊医院。

问:如何申请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

答:患有规定疾病的参保人员凭以下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院、中医院、医院、结核病防治所、精神卫生中心)居民医保办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手续。准备材料:

1.《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3.二级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问: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照病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执行(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是元、元、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最高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按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60%;按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70%。自年12月28日将患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5种慢性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档缴费人员65%,二档缴费人员75%。Ⅰ、Ⅱ型糖尿病、高血压按缴费档次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3%、73%;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7%、67%。

问:参保人员怎样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专用病历?

答:持病人身份证和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居住地就近的镇(街道、开发区)医院,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专用病历。

问: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苯丙酮尿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孤独症谱系障碍、脑炎恢复期/后遗症、脑外伤恢复期/后遗症、骨髓灰质炎恢复期/后遗症、臂丛神经损伤、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致残(原发病包括脊髓脊膜膨出、脊膜膨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脊柱裂、脊髓损伤等)20种疾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元)。

高血压3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II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脑梗塞恢复期(一年内)、冠心病(心功能3级)、慢性阻塞性肺气肿6种疾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I型糖尿病、活动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丙肝除外)、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肾衰竭期)、重症肌无力、重度精神病药物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肌炎、垂体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癫痫、风湿热、肝硬化16种疾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注意

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时间:5月5日——6月15日,针对年尚未参保的在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生活的所有从业和非从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都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没有免责期,缴费权益确认成功后,即可享受本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缴费人首次参保需要先到各乡镇人社所前台做好参保信息登记;不是首次参保的可以直接到农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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