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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反映就诊遇到的烦心事,官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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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反映就诊遇到的烦心事怀孕以来医院建档产检,期间彩超检测十余次,7月2日发现羊水偏多,之后复查三次均羊水偏多,医生没有给出任何建议,只是建议服用亚麻酸,本人不放心,于7月30日前往赣州妇幼保健院产检,彩超发现.左侧鼻骨缺失,右侧鼻骨发育不良2.腹部异常液性暗区3.胆囊异常。医生高度怀疑胎儿畸形,并建议到广东检查。现在人在广州,检查流程做完到检查结果要一个半月(6周),现在已经怀孕33周,很有可能产检结果没出,孩子已经出生,请问如果孩子出生有畸形谁负责。请问,医院,十余次彩超为什么没有发现异常,而且十余次彩超根本没有提及鼻骨及胆囊的发育情况,如果不去赣州检查,可能现在发现不了。请给出合理解释,并及时给与引产,否则孩子出生发现问题必起诉医院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行业分类:卫生健康
问题类型:投诉类
提交部门:兴国县“五型”办
发布日期:-08-02:3:38
答兴国县“五型”办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就诊遇到的烦心事问题收悉,我县立即责成县卫建委、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
经查,您夫妻双方均有地中海贫血,此次妊娠为第二胎,为高风险胎儿,医院建档规范定期产检。你妊娠期从3月2日至7月29日在医院共做了6次产前超声检查,其中4次均为I级产前超声检查,2次为II级产前超声检查。
年3月2日胎儿孕周为2w3d及年4月7日胎儿孕周为6w5d,均属I级检查,同时因孕周小,胎儿脏器均处于发育初期,超声检查受限。年4月孕5+周您在医院产科产检时,产检医生开具转诊单,医院行产前诊断羊水穿刺。随后您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完善了无创DNA检查,但拒绝行产前诊断羊水穿刺,且本人在产检本上进行了签字。
年6月4日上午您在医院进行四维(II级)超声产前检查前(即第3次产前超声检查),医生已明确告知II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必要性及局限性,您表示知情、理解并签署了产前超声检查知情同意书。当时超声提示:宫内妊娠,单活胎,胎儿发育相当于孕24周,0级胎盘,羊水量正常。调阅当日影像资料胎儿胆囊、胃泡未见明显异常。
7月8日孕29周产科彩超首次提示羊水偏多(mm),但彩超胎儿未提示异常指标,医生详细告知羊水过多的各种原因,有/3为原因不明的特发性羊水过多,但也不完全排除胎儿异常可能;7月9日复查羊水仍偏多(mm);7月29日复查彩超提示羊水过多(mm)。调阅影像资料胎儿胆囊、胃泡未见明显异常。因羊水持续增多,医院再次医院进一步检查。
最新版《产前超声检查规范指南》指出,I级产前超声检查为胎儿生长发育的评估,不作畸形筛查。您在医院的4次超声检查均为I级超声检查,但作为超声检查医生,会尽最大努力认真对待每一位孕妇,检查好胎儿的每一个部位。因3月2日及4月7日胎儿孕周小,胎儿脏器也处于发育初期,亦因胎儿方位因素、超声检查的局限性及检查医师技术水平受限,鼻骨、胃泡及胆囊较难显示,其余4次调阅的影像资料均显示胆囊及胃泡未见明显异常。
II级产前超声检查是对胎儿大小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六大致死性畸形进行筛查(严重的开放性脊柱裂、严重的脑膨出、无脑儿、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单腔心、腹壁缺损内脏外翻),以及对胎儿腹部内脏:肝、胃、双肾、膀胱等的超声检查,其中鼻骨及胆囊不在II级产前超声检查范围内。但超声检查医生均会在检查过程中告知孕妇超声检查的局限性及超声检查没发现异常不代表胎儿完全正常,在您出现羊水过多时,医院曾多次告知您风医院检查及产前咨询。
赣州市妇保超声报告单指出“胎儿胆囊可见,胆囊大小.2x0.3cm”,并未诊断胆囊异常,只是对胎儿的胆囊大小进行了描述;“腹部异常液性暗区,不排外消化道发育异常”,只是可疑异常,因腹部有大量肠管,赣州市妇保所提示的“液性暗区”形态、大小亦会受肠内容物充盈及排空影响,而发生动态变化,故建议复查。
夫妻双方患有地中海贫血,在中晚孕期容易羊水量多,发病率较正常夫妻概率高出很多。胎儿畸形是一个动态形成发展的过程,没有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可能不为超声显示,如膈疝,脑积水,食道闭锁,部分先心病,胃泡异常等问题,要随着胎儿长大,畸形才会随之逐渐出现。
县卫健委已责成医院加强病案跟踪和引导解释,如您仍需医疗上的咨询与帮助,可与医院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时间:-08-:23:29问反映投诉垃圾桶问题上一次反映关于梅窖镇垃圾桶以及环卫工不负责问题。
首先环卫方面值得表扬,道路,街道清理的干净多了。
其次就是这个垃圾桶问题,上次回复7月30日之前重新投放,然而今天是7月3日我并未看到任何一个新的垃圾桶进行投放,大风一吹垃圾乱飞的问题依然存在,就想问此事到底解不解决?行业分类:市容城管
问题类型:投诉类
提交部门:兴国县“五型”办
发布日期:-07-:24:56
答兴国县“五型”办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投诉垃圾桶问题”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梅窖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您上次反映垃圾桶摆放问题以来,梅窖镇和环卫管理第三方公司(瀚蓝国际环境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现环境卫生已有明显改观。
自7月中旬以来,梅窖镇环卫管理第三方公司(瀚蓝国际环境公司)已在全镇范围内补充投放垃圾桶,现已在全镇7个村投放04个垃圾桶;在圩镇补充投放垃圾桶的过程中,部分圩镇住户反映此前保洁员不清洗垃圾桶会产生难闻的臭味,不同意将垃圾桶摆放在自己房子前,导致圩镇范围内垃圾桶在规定时间内投放不到位。
下一步,我县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与圩镇住户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支持,在圩镇范围内再次补充投放一批垃圾桶。并督促瀚蓝国际环境公司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要求保洁员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并提醒群众养成扔完垃圾后随手盖垃圾桶桶盖的习惯。
回复时间-08-:32:2
来源:问政赣州
本站法律顾问/江南南芳律师事务所曾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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