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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为什么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到医院产前超声检查时,只要涉及到排畸,医生都会让你签署知情同意书,很多孕妇不理解,医生是推卸责任吗?不签不行吗?为什么其他超声检查不签署呢?
医院不大一样,但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欢迎您来我院做产前超声检查,在检查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告知:
1、超声是一种物理影像检查,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伪象和误区,超声诊断不代表病理诊断或临床诊断。
2、超声不能显示胎儿染色体,不能检测胎儿智力、视力、听力、运动功能、代谢性疾病等。胎儿结构形态无异常,不能说明功能无异常。
3、产前超声检查的局限性:胎儿超声检查受各种因素(如孕妇腹壁厚度、孕周、胎儿体位、羊水、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影)的影响,一些器官或部位无法显示或显示不清;胎儿畸形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未达到一定程度时,或检查时机不在能检出孕周时间内,均无法检出,如肠道异常、食管气管异常、肛门闭锁等。
4、对胎儿解剖学、胎儿生理学及病理学的研究都还是全新学科,还有很多内容有待研究,本次超声检查报告中没有描述的胎儿结构不在本次超声检查范围内。超声检查结果“未见明显异常”不代表“一切正常”,“能发现”不代表“一定能发现”。
5、目前超声技术条件下,腭、耳、手指、足趾、外生殖器等部位不能检出。面斜裂、I度唇裂等轻微异常不能检出。无明显血液动力学或无明显形态学异常的胎儿心脏结构异常无法检出,如:室缺、主动脉弓异常、主动脉、肺动脉狭窄等。胎儿期卵圆孔、动脉导管处于未闭状态,产前超声无法预测生后闭合情况。
6、目前国际公认以筛查胎儿结构异常为目的的3次超声检查时机为:?11--13+6孕周NT检查,?20--24孕周III级产前超声检查,?28--34孕周II及或以上级别的超声检查,请勿错过任何一次检查。
7、即使最好的超声医师用最好的仪器也不能检出所有胎儿异常。
8、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每个家庭的愿望,但是请理解产前超声检查具有局限性及胎儿生长发育过程中变化的不确定性和随访的必要性。
若不能接受可能发生的漏诊、误诊,请放弃本次检查。
我已经认真完整阅读了本知情同意书,对知情同意书述及的所有问题均已知晓和理解。为确认上述内容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医生已履行了告知义务,我已享有充分知情和选择的权利,现签字生效。
受检者签字:是否同意:
超声不能检出所有畸形,即使高端四维彩超也不能,真的,不是医生推卸责任,而是按照母婴保健法及产前诊断办法履行告知义务。
目前技术条件下,对胎儿缺陷检查只能是形态结构上的严重畸形,不能检测胎儿智力、视力、听力、运动功能、代谢性疾病等,18-24周卫生部规定必须检出的有六大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单腔心、严重胸腹壁缺损、开放性脊柱裂、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
当然随着技术的不断提高,超声设备分辨力增加,还有其他结构异常逐渐被检查出来,如唇裂、全前脑、法四、脐膨出等畸形,但不代表所有畸形能被检出。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医生的技术水平能最大限度减小产前漏诊胎儿畸形,但即使最高级的医生、最先进的设备也不能保证胎儿异常%检出。产前找有资质、经验丰富的、大多数信任的超声医生检查是必要的。你信医生,配合医生,医生也能尽全力检查。
胎儿在宫内有限的空间内,经常屈曲或膝胸卧位,有些切面无法获得,有时多次检查仍不能找到合适的切面,致使一些异常检出受限,这些就需要家属理解,下次再查,不能因为某一部位显示不出来,无限制的无数次的检查,这是不利的。
胎儿染色体异常,有时合并结构严重异常或多部位异常,超声就可能检出,有些不合并结构异常或结构异常轻微的,超声就不能检出,这也是应告知孕妇或家属的。如,极少数的21-3体,NT、唐筛、彩超可能都无异常发现,这就很悲催。
生后很明显的异常,产前在孕妇肚子里有可能就看不到,如肛门闭锁,大多合并瘘,结直肠不扩张,超声基本上就看不到。多指(趾)、并指(趾),产前也很难看到,产前就要告知。
因此,孕妇不必忌讳产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应在医生指导下,按时检查,医院,与医生良好沟通,做好:早中孕NT+唐筛(或无创)+中晚孕大、小排畸彩超检查,可疑异常的要做羊水穿刺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基因芯片,都通过了,胎儿基本是正常的,异常的机率很小,但仍不能保证胎儿%正常,也许科技的发展,5年、10年、20年后能给出明确的诊断,现在还不能,请你理解。
启待明天会更好,启待科技再进步,启待每一个宝宝都健康!!!
lxg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