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和康复训练均可申请补助深圳市残疾

本文转自:深圳新闻网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年8月1日讯(记者林玟珊)8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残疾儿童或其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服务窗口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含新区)残联提出申请。

《办法》指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治疗、辅助器具服务、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

残疾儿童做手术可申请补助。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眼肿瘤等矫治手术,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元;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养不良、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元。

此外,经评估符合植入电子耳蜗条件并符合深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听力残疾儿童,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15万元;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的,可凭有效票据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7万元;保质期、保修期结束后调试及更换电池等配件的,可凭有效票据申请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元;已享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补助的残疾儿童,同一救助年度内不可申请处理器升级、调试及更换电池等配件的补助。

《办法》指出,将按照《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各类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服务。在康复训练补助方面,参加视力康复训练、听力康复训练、言语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智力康复训练、精神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训练补助,0-7周岁(不含7周岁)的救助对象、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救助对象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5万元;7-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救助对象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4万元。在公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享受免费康复服务的,不再享受本办法所列的康复训练补助。

《办法》明确,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深圳市户籍0-18周岁(不含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或持有具备深圳市二级医院、二级及以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1年内有效)的深圳市户籍0-7周岁(不含7周岁)疑似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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